两神精解:《滴天髓》解读第38篇
【两气合而成象,象不可破也】
两气合而成象,象不可破也,这是传统命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,主要描述了一种特殊而且贵重的八字格局。

两气的气,指的是金木水火土等五行,而象乃是形象之谓也。两气,又名两神,就是指两种五行而已;成象又名成形,就是指构成一种气势形象之意。
两气合而成象,就是说一个命局中,只有某两种五行,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特殊的八字命局,具体地说,就是指在一个命局之中,两种五行各有两个天干、两个地支,没有其它五行杂入八字之中。
总之,两气合而成象是指一个八字命盘中,只有两种五行力量,并且这两种力量势均力敌,各占一半,它们之间形成一种稳定、和谐的关系,共同构成一个纯粹而强大的气势,这个气势就是象。
这种两神成象格,有相生各半的五种情况,又有相克各半的五种情况,但是,从原文以及评注来看,两气合而成象,指的仅仅是相生成象的类型而言。
所谓相生成象者,是指两种五行之间是相生的关系,力量均衡,相互滋养,即命局中水木、木火、火土、土金、金水各半的五种情况五局。
但潘子端说:知命理者,不仅生即是生,克亦是生也,故木遇金而成材,金遇火而成器,火遇水而不得自焚,水遇土而不致泛滥,土遇木而气舒以达,是皆生之妙用也,故木金、金火、火水、水土、土木亦可成象。
因此相克成像是指两种五行之间是相克的关系,但双方力量完全均等,形成一种对峙中的平衡,而非一方压制另一方。
所以两神成象,名虽两气,而实际上是两类有十种,但成象与否,还要看两气势力如何,必须是干支各半,气势相均,势力均持则成象,既成则不可破。
象不可破是关键,一旦这种纯粹、平衡的象形成,它就非常忌讳被其他五行力量干扰或破坏,任何外来的、会打破这种平衡的五行,都会导致格局破损,由贵转凶。
两气成象之格局,在推断中,要掌握以下两个要点:
1相生切忌偏全,相克务须均敌。
水木成局者,切不可杂以火金,如水木逢火金,而木遭金克,水逢火敌,势力偏全。同理,土木成局者,亦忌火金,土逢生,木遭克,势力不成均敌。
大凡木火之局,忌见金水;水木之局,忌见土金,见则破既成之象,木金之局,宜见水以解之,忌见火金之破象,火水之局,喜见木以解之,忌见土水之破象。偏轻偏重,同为破局,余可类推。其它如火土、土金、金水;水土,金火等成局者亦同此理,岁运亦然。
总之,象不可破是此格局的关键,一旦行运或流年遇到能破坏这种平衡的五行,就会带来不利影响。
相生组合的破象:比如木火成象,最怕见到金和水,金克木,水克火,直接破坏了木火相生的链条和纯粹性。
相克组合的破象:比如水火既济成像,尤其忌讳土,土会克制水,打破水火之间的均势,导致格局混乱。
2大凡格局清纯者,最难全美,岁运多有不测,所以命理实践中,看法要精深仔细。
相生局若逢生,有流通生化之妙;相克局而遇化,可为和合之情,凡遇此者,亦可福寿齐全,位高而禄重。
相生之象,则以相成为佳,最忌行运破象;而相克成象者,则以和解为美,亦以破象为忌。
徐乐吾还认为,有三象顺序,如火土金之类,也有四象和协,如水木火之之类。但是,总而言之,不管何种成象,即已成象,象即不可破。
正如《玉井奥诀》所说:象成一家,不执贵气。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的八字中,全没有财官等作为用神,却又能突然奋发,能得到富贵,原因是以相生之气,而自立成象,格局中生意滔滔,有不尽之情,高远坚实。
因为有本象配本,如甲乙丙丁之类;化象配化,如戊癸丁壬之类,如木火成象,火土成象,土金成象,金水成象,水木成象,及有三象顺序也同此法,如火土金象之类,又有四象和协生育者也如此,如水木火土之类。
此种格局最难之处在于全美,很难保持绝对的纯粹和平衡,如果命局中两种五行能够生而复生,流通有情,或者克而遇化,即通过转化达成和合,则格局层次更高。
如果大运流年一路顺畅,不夹杂破坏格局的五行,则命主往往能位高而禄重,事业顺遂。
但是,如果中途运势混杂,引入了破坏象的五行,则可能导致职弃而家倾,遭遇到重大的挫折,或灾祸。
总而言之,两气合而成象,象不可破描述的是一种五行力量高度集中、平衡且纯粹的理想状态。理解它的关键在于把握两种五行、力量均等和气势纯粹这三个要点,并认识到维护这种纯粹性对于命运走向的决定性作用。
接下来将两神成象的格局喜忌列序于下,以供参考:
1木火相生成象,又名木火通明、木火交辉、赤青父子,这种情况最忌见金水夹杂破象。
2火土相生成象,又名火土相资、火土夹杂,这种情况最忌见水木夹杂破象。
3土金相生成象,又名金毓秀,忌见木火夹杂破象。
4金水相生成象,又名金水相涵、金白水清,这种情况最忌见火土夹杂破象。
5水木相生成象,又名水木清奇、水木相生,这种情况最忌见土金夹杂破象。
6土木相克成象,喜火而忌金、木,又名土木相得。
7水土相克成象,喜金而忌木、土,又名土局润下、土水相得。
8火水成象,喜木而忌土、水,又名水火既济、或火水未济、水火相济。
9金火成象,喜土而忌水火,又名火金铸印、火金相成。
10木金成象,喜水而忌火、金,又名金木相成。
但是,根据实际经验,凡是两气成象者,不可拘泥于不可混局之说,具体也要看宜与不宜:
相生成局,日主为生者,生局以食伤秀气流行、泄身为美;相生成局的印局,无秀气,不足为佳。
相克成局的财局,身财均敌,日主本气不伤,或助身、或生财,斟酌取用;相克成局,官杀局,身杀两停者,制杀为权,杀旺伤身者,最宜泄杀生身。
命例一:
甲、丁、甲、丁
午、卯、午、卯
任氏曰:此造木火各半,两气成象,取丁火伤官,秀气为用。四柱金水全无,纯粹可观。巳运丁火临官,南宫奏捷,名高翰苑;庚运官杀混局,降知县。夫南方之金,尚有不足,将来西方之水,难言无咎。
命例二:
丁、乙、丁、乙
卯、巳、卯、巳
任氏曰:此亦木火各半,两气成象,非前伤官之比。日主是火,长于夏令,木从火势,格成炎上,更不宜见金运。寅运火逢生助,巡抚浙江;至辛运水年,木火皆伤,故不能免祸。所谓二人同心,可顺而不可逆也。
命例三:
丙、戊、丙、戊
午、戌、午、戌
任氏曰:此火土各半,两气成象,取戊土食神,秀气为用。辛丑运,湿土晦火,秀气流行,登乡榜;壬运壬年,赴会试,死于途中。盖水激丙火,则火灭也。如两戌换以两辰,不致燥烈,虽逢水运,亦不至大凶也。
命例四:
戊、辛、戊、辛
戌、酉、戌、酉
任氏曰:此土金各半,两气成象,取辛金伤官为用。喜其一路北方运,秀气流行,少年科甲,仕至黄堂;交丙破辛金之用,不禄。凡两气成象者,要日主去生,或食或伤,谓英华秀发,多致富贵;所不足者,运破局,不免于祸。如金水、水木之印绶格,无秀可取,故无富贵,试之屡验。
命例五:
戊、癸、戊、癸
戌、亥、戌、亥
任氏曰:此水土各半,两气成象,喜其通根燥土,财命有气。然气势稍寒,所以运至丙寅,寒土逢阳,连登科甲;更妙亥中甲木暗生,仕至郡守,宦途平坦。
命例六:
癸、巳、癸、巳
亥、未、亥、未
任氏曰:此土水相克,两气成象,纯杀无制,日主受伤。初走火土之乡,生助七杀,正是明月清风谁与共,高山流水少知音;一交乙卯,运转东方,制杀化权,得奇遇,飞升县令。由此观之,生局必须食为美,印局无秀气,不足为佳。财局身财均敌,日主本气无伤,然又要运程安顿得好,斯为全美,一遇破局,则祸生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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